近日,山东省宗教局下发《关于开展以“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”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》,对学习月活动作出安排部署。
一是突出“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”主题,深化法制宣传教育。二是注重发挥宗教界普法联络员和基层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员作用,形成上下联动、整体推进的长效普法机制。三是宗教工作部门切实发挥指导作用。指导宗教界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,积极引导宗教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“中国梦”聚集正能量;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加强宗教思想建设相结合,积极引导宗教界强化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;与宗教团体自身建设相结合,积极引导宗教界把“教风年”建设作为学法守法用法的具体实践,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。四是突出发挥宗教界在学习月活动中的主体作用。各宗教团体要分别拟定活动计划、实施方案,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制度,组织宗教团体、宗教院校、宗教活动场所开展集体学习,通过座谈会、报告会、读书会、歌咏会、培训班、知识竞赛等方式,因教制宜营造学习月浓厚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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